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河南豫泽代理)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河南豫泽代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张村镇五湖小学、穰东镇小寨小学、刘集镇胡鲁营小学,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 (万元) | 工期 (天) |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1标段)张村镇五湖小学改扩建工程 | 新建教学用房、维修大门、地坪、围墙等 | 38.98 | 60 |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2标段)穰东镇小寨小学维修工程 | 维修教学楼等 | 18.19 | 30 |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项目(3标段)刘集镇胡鲁营小学维修工程 | 维修大门、围墙、操场等 | 36.57 | 60 |
2.2工程地点:邓州市张村镇五湖小学、穰东镇小寨小学、刘集镇胡鲁营小学院内
2.3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张村镇五湖小学改扩建工程
(2标段)穰东镇小寨小学维修工程
(3标段)刘集镇胡鲁营小学维修工程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为准(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期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4、工期及质量标准
4.1 工期要求:见上表
4.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报名
5.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CA数字证书登录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会员系统(http://www.dzggzy.com/dz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11日08:30至2018年5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5月3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村镇五湖小学
穰东镇小寨小学
刘集镇胡鲁营小学
委托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20号
电话:****-******** 15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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