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酸沉降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酸沉降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汕尾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酸沉降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购)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尾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酸沉降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的名称:汕尾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酸沉降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主营业务为经营、销售、生产环保仪器设备和提供相关软件的厂(商)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紫外荧法二氧化硫气体(SO2)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氮氧化物气体(NO-NO2-NOX)分析仪器、气体分析仪校准系统(动态校准仪)设备的厂家或总代理(进口仪器)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证书(原装进口仪器提供国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必须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资信誉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工作日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6日。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华信大厦三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9日上午10时20分至11时20分正。
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9日上午11时20分。
3、开标时间:2009年7月29日上午11时20分。
4、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华信大厦三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华信大厦三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5、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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