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洛江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10日17:59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31日09:3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8年05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洛江区洛江万安安吉路建行大楼三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星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洛江万安安吉路建行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101.7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00至2018年05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5-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洛江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洛江区人民政府以泉洛政文【2018】35号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
2.3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2.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3个新建项目及1个存量项目组成,合计4个子项目:
(1)新建项目由“河市镇污水管网工程”、“马甲镇污水管网工程”和“滨江路及上游延伸段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等3个子项目组成,其中,新建污水管道55.305km,泵站4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检查井、泵站等;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有权机关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以及设计变更确定的范围为准。
(2)存量项目主要包括双阳街道、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街道、万虹路、 滨江路及海提段的污水管网设施,污水管道93.01km。项目经营权转让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检查井等,具体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范围为准。
2.3.2 投资规模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由两部分构成,包括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存量项目的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合计约30101.71万元。其中:
(1)根据新建项目可研报告提供的数据,新建项目的估算投资总额为21915.45万元,其中,“河市镇污水管网工程”的估算投资总额为9698.72万元;“马甲镇污水管网工程”的估算投资总额为5504.87万元;“滨江路及上游延伸段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的估算投资总额为6711.86万元。
(2)根据存量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存量项目的资产评估价为8186.26万元。
2.4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新建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和存量项目的转让、运营、移交以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等。
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洛江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
本PPP项目总体合作期拟确定为16.5年,包含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个部分,其中:
(1)新建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为1.5年,运营期为15年。由于各子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尽相同,项目开工时间、实施进度、竣工时间可能相差较大,因此,项目所含各子项目在符合条件后可分别进入各自的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根据各子项目的建设情况,若某一子项目提前交付或延期交付使用,则原则上该子项目的运营期保持15年不变,合作期相应调整。若因征地拆迁、其他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某一子项目建设期长时间延误,则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该子项目的合作期限,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2)存量项目不存在建设期,自PPP项目公司成立后随即进入转让移交期,整体转让移交期为1.5年(项目公司须在转让移交期内完成所有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资产经营权的移交),分阶段转让移交,在所有存量项目完成转让移交后随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5年。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TOT”的组合模式,其中: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养护维修管理)、移交工作,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由政府方负责,为使功能更加契合市场需要,允许项目公司可在不偏离原设计用途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存量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存量项目的转让、运营(养护维修管理)、移交工作,由洛江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PPP项目公司(SPV)。PPP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和存量项目的转让、运营、移交以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2.8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公司须按本PPP项目投资总额的30%投入项目资本金,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因此,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投入。
2.9项目投融资结构:本PPP项目投资总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7">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内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2.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50%。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8">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9">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8年 5 月 11日至2018年 5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联合体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预审申请文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0">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5 月 31 日 9 时3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等网站上发布。
********2">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洛江区市政工程PPP项目投标保证金]。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9. 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洛江万安安吉路建行大楼三楼
联系人:王主任
9.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人: 吕星
联系电话: ****-*******
传真: ****-*******-45
邮箱:********8@qq.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5号
项目名称: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
致:泉州市洛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我方在了解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洛江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
招标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