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已由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射阳县特庸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财政,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招标。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特庸镇永丰村一组污水处理厂内;
3、工程内容:地面增高10cm厚63m2、挡水带31m、污水池管道3m、硬质路面85m2、污水池1座、消毒间焚烧间1间、水电安装等项目;(详见图纸、工作量清单或与招标人对接)
4、工程规模:见图纸、工作量清单;
5、估算价:约3.85万元;(含税)
6、工程工期:30天;
7、质量标准:按图纸要求施工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付款方式:7:3。
二、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唐良奈 ,联系电话:139*****978。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当地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册并注明缴费期间、加盖公章);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特庸镇招投标办公室(政府三楼3009室);
3、投标报名应具有: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费200元/标段(一律不退)。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标段,综合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元/标段,否则作无效投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金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综合服务费予以退还。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时需递交《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投标报价卡》各一份,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附公告后自行打印)
七、评定标办法:低价评标法。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7日。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射阳县特庸镇招投标拍卖办公室
联系人: 唐良奈 戴敬阳
联系电话:139*****978 133*****521
2018年5月10日
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
投标报价卡
项目编号: ********
射阳县特庸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射阳县特庸镇招投标拍卖办公室:
经认真阅读并理解贵单位发出的《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招标公告的内容、通过实地现场考察和咨询。我公司按招标公告中的约定和要求,同意按总价(金额大写) 元(¥元)的价格竞投《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代理人(签字):
2018年5月 日
备注:1、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最高限价:3.85万元(含税).
投标方承诺书
射阳县特庸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射阳县特庸镇招投标拍卖办公室:
我方意向投标贵办《特庸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附属工程》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招标单位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
四、我方将以自己投标报价完成项目工程,并遵守招标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投标方(签名/签章):
2018年5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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