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海宁互通连接线配套工程(08省道-8省道复线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高速海宁互通连接线配套工程(08省道-8省道复线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嘉绍高速海宁互通连接线配套工程(08省道-8省道复线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嘉绍高速海宁互通连接线配套工程(08省道~08省道复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09]175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度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省厅补助,地方自筹。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和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的嘉绍高速海宁互通连接线配套工程(08省道~08省道复线段),路线全长2.906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60米。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施工合同段。第L1合同段:桩号为K0+000~K1+300,长1.3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管道、中桥64.18米/1座,小桥47.9米/2座;第L2合同段:桩号为K1+300~K2+906,长1.606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管道、小桥47.9米/2座。

各合同段施工计划工期均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监理合同段为一个合同段,监理内容为L1、L2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给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4个月。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根据浙交[2009]111号文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等级AA级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施工合同段),信用评价等级A、B、C级的企业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可参加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施工、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7月20日(双休日除外)9:00至11:30和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施工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资料5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均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投标人派人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7月21日9:00,集中地点:海宁市海洲路89号北楼5楼会议室 。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7月21日11:00,地点:海宁市海洲路89号北楼5楼会议室。

5、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洽购招标文件前办妥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联系电话:****-********)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联系电话:****-********

7、招标人定于2009年8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8、施工各合同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监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在2009年8月10日17:00时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担保交付单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账 号:****************63

招 标 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路89号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孙国培

电 话:****-********

传 真:****-********

编 制 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703室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汪 琪

电 话:****-********

传 真:****-********

施工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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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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