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汝城县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1日


汝城县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汝城县红十字会医院的汝城县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18)07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SZB-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汝财采计(2018)073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 GSZB-CG-********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汝城县城郊医院装修改造工程

一项

61.9869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1.4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2.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供应商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要求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施工关键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进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5、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6、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要求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施工关键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征信机构开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有效的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的1、4项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5 月 16 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 5月 16 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汝城县红十字会医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9*****380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185*****222

地 址: 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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