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金沙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明珠·金沙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C-ZB-2018-26
1.招标条件
明珠·金沙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备案[2017]2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乡麓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珠·金沙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珠·金沙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新宝塔村;
2.3工程概况:新建4栋(1#-4#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12680.07㎡。
2.4工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包括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至投标截止时间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投标人拟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专监”)须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须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专监和监理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5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除总监以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监理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内在监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方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
5.3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报名方式
6.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喻滔;联系方式:158*****270)进行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岗位证书、总监代表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⑦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查询复印件(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⑧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内在监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没报名或报名未被接受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基本资格审查程序。
6.2投标申请人拟任本项目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或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资格审查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7.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7.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岗位证书、总监代表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⑤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⑥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查询复印件(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⑦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内在监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址: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投标邀请书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见投标邀请书。
8.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麓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云岗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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