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建设(EPC)招标公告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建设(EPC)招标公告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位于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具体为湄江路以东、湄江河以西、南靠立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收集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生塑料产业园再生塑料产业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污水处理设计规模近期为5000m3/d,远期增至10000m3/d,中水回用设计规模为近期为5000m3/d,远期增至10000m3/d,中水回用率100%,中水回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次招标的总金额约3695.51万元。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365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周期以及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第7天开始计算。
2.5质量要求: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采购: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厂区部分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电气、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各建(构)筑物 、机电设备安装、总图等附属工程。
2.8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3.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规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5.2 交纳时间:2018年6月8日中午12时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帐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电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大道国贸邦臣910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或由法人授权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真伪,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9)拟任项目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和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6.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壹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4.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qq.com,过期不予受理;
6.4.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9:00时,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原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详细信息详见当天电子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华
电话:181*****7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国贸邦臣9F
联 系 人:周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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