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PPP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PPP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建设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并授权温岭市铁路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JJY-WL-C-2018-44952 授权主体:温岭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采购人):温岭市铁路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温岭市铁路新区核心区,距温岭市中心约15公里,距台州市路桥区约12公里,承担着为温岭市、玉环市及台州南片、乐清北片的交通服务功能(定位为台州南站),是温岭市“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本项目规划用地约115亩,总建筑面积约10.88万平方米。主要有温岭市铁路站场综合交通东广场枢纽工程(以下简称“东广场枢纽工程”)、温岭市铁路站场轨道交通配套用房工程(以下简称“轨交配套用房工程”)、温岭市铁路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换乘中心工程(以下简称“公交换乘中心工程”)和温岭市铁路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停车楼工程(以下简称“停车楼工程”)。 其中东广场枢纽工程用地面积约48.8亩,建筑面积约4.61万平方米,项目投资83789万元,包括地面一层、地下两层、高架平台匝道环路、甬台温铁路温岭站进站门斗(以下简称“门斗”)、玻璃连廊等,匝道(桥梁)面积约0.5万平方米; 轨交配套用房工程用地面积约28.8亩,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33924万元,包括S1站房(地面三层、局部地下一层)、预留配套用房(地面三层、局部地下一层); 公交换乘中心工程位于站前广场南侧,用地面积约16.4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投资8779万元,含地面三层换乘站房、两层预留用房、一层地下停车库; 停车楼工程位于站前广场西北侧,用地面积约20.7亩,建筑面积约2.73万平方米,项目投资11366万元,为建四层停五层的停车楼,停车位约880个。 其中,社会资本方无偿提供铁路温岭站综合交通枢纽广告位总面积的20%给政府方,由政府方选定广告位投放位置;社会资本方无偿提供东广场枢纽工程地下一层社会停车库中10个应急停车位给政府方,由政府方选定车位位置。另公交换乘中心和停车楼中,共需设置约150平方米旅游集散中心,并无偿提供给政府方,由政府方划定旅游集散中心位置;具体如下:在公交换乘中心、停车楼中总共需提供126平方米的旅游集散中心位置,公交换乘中心中提供面积至少为24平方米的旅游集散中心办公室,位置皆由政府方选定;在公交换乘中心或停车楼提供3个旅游大巴专线车位(由政府方选定车位)。 旅游集散中心需满足以下功能: ①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如有条件)等明显处应有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的标志或名称; ②至少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必备办公设备各一台,设置资料架、无线覆盖; ③设置环形服务台,可与公交换乘中心(或停车楼)共用; ④旅游自助终端3台,可与公交换乘中心(或停车楼)共用; ⑤提供公益或政府宣传广告位。 3.采购需求 3.1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选申请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申请人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在温岭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在合同期内负责全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等职责,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负责在项目运营期内,维护保养全部项目设施,确保项目可用性。 3.3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动态总投资金额的20%,将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中选申请人参股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为9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后一个月内到位30%,余下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在工程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后1年内逐步到位。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法人,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PPP(含BOT、DBFOT、TOT、BTO、ROT、BOO、BOOT)业绩。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信用要求: 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欠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记录。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数应不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中出资比例须大于50%。 注: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出资比例、联合体分工,并承担连带责任。 4.2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承诺派出的本项目协调人必须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要求承诺派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本项目协调人必须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5家(含)以下时,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合格申请人在 5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选取前5家申请人入围;如出现总得分排名并列,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如下:(1)按申请人授信余额得分高的排名优先; (2)总得分与授信余额得分仍相同时,申请人存款证明得分高的排名优先;(3)总得分、授信余额与存款证明得分仍相同时,申请人资产负债率得分高的排名优先;(4)总得分、存款证明得分、授信余额、资产负债率得分仍都相同不能选取前5家时,则该排名并列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注:如5家以上都得满分的,则满分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在下述时间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等自行下载。 时间:2018年05 月 14 日—2018年 06月05日。 6.2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6 月 05 日,上午10:00:00。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7.5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名义申请,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温岭市铁路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国永 联系电话:****-******** 9.2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名 联系电话:153*****153 9.3投诉举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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