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民族中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相关服务BOT第二次招标公告
自治州民族中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相关服务BOT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XXX*******)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相关服务BOT项目已经院方会议同意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BOT。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受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委托,现对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BOT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相关服务BOT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吉首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3、特许经营: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5年基础大输液的集中配送权(含建设期)、西成药品配送权(每年不少于500万元)、中药材及饮片配送权(每年不少于300万元)。
基础大输液目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节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1 | 药剂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服务项目 |
2 | 中心药房自动化伴随服务等相关项目 |
注:各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可拆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报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投标人报名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固定营业场所且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是湘西州药品采购平台合法药品供应商,且信誉良好。
2、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给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施工方进行施工,须提供施工方相关资质。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资格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施工业绩。
4、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需提供大输液生产企业授权书。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注意事项:①如投标人的上述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不予受理;②上述所有有效证件报名时验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③报名资料中,凡涉及“工程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日期”、“有效期”等关键性内容,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否则不予受理;④上述所有有效证件报名资料须与开标时验证的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 2018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业务部
3、报名地址:吉首市荣昌巷65号(原老州卫生局院内)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9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041
招标代理: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吉首市荣昌巷65号
联 系人: 伍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610 135*****797 ****-*******
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2018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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