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石化产品运输车辆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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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石化产品运输车辆综合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市石化产品运输车辆综合服务中心经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7]595号文)、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科技局 以茂高新经[2015]22号文、茂高新经函[2017]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源是 通过建设单位自筹及茂名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南片区河南一区,总建筑面积8054.73㎡,项目拟建内容包括:综合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3204.21m2);清洗车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轻钢屋面,建筑面积924 m2);钢瓶检测车间一、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轻钢屋面,建筑面积1959.36m2);罐体检测维修保养车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屋面,建筑面积1731.54m2)、公用工程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93.62m2)、门卫(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2m2)等建筑用房;甲类埋地储罐组、LPG埋地储罐组、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区和外管廊等构筑物;给排水、电气、消防、工艺、暖通、自控等设备设施工程;以及室外土建绿化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一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2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18 年5 月 12 日发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按指引“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本项目”查阅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6 月 1 日 9 时 0 分,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开标厅。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派出人员准时出席开标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联 系 人:吕工电话:****-*******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迎宾路135号10楼
联 系 人:周工电话:****-*******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18年5 月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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