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客运站10吨级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廊坊市客运站10吨级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廊坊市客运站10吨级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
2018-5-11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客运站10吨级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DYCLF2018-085
采购人名称: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长青 187*****5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佑超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45万元
采购内容:10吨级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谈判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谈判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谈判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谈判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谈判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 2018年5月18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14:30
谈判时间:2018年5月23日14:30
谈判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佑超
项目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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