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犍为项目土建3标塔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犍为项目土建3标塔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095
一、招标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组织机构”)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犍为航电枢纽土建Ⅲ标工程项目所需的两台塔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Ⅲ位于四川省岷江干流下游河段,是岷江下游河段(乐山-宜宾)航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其上游为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下游为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为土石方及混凝土工程。本标段枢纽建筑物有:右岸18孔泄水闸坝段、泄水闸与船闸连接重力坝段、右岸临时施工主干道、塘坝沟排水处理及防护工程,施工导流二期一段和二期三段导流围堰、丁坝等。
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 最大工作幅度(m) | 60m幅度处吊重(T) | 起升高度(m) | 数量 | 备注 |
水平臂塔式起重机 | ≥60m | ≥1.3T | ≥40m | 2台 | 国产,固定式,驾驶室配空调 |
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提供报检所需相关厂家资料等,配置齐全安全限制装置,满足设备特检注册全部要求。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贰台
4、交货时间:第一台于2018年9月30日前交货,第二台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犍为航电枢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8、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
9、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国内塔机生产及经销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商需具备代理资格;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
1.2具有同类设备供货经历,并有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可靠运行见证资料。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具有圆满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设计、制造、销售、质量保证能力及服务体系。
1.5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如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两年,应按年度提供相应次数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1.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1.7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两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1.8履约信用要求:投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的方式。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7@qq.com">********3@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B901室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4.3、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 18095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售价费和投标保证金请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定于2018年05月30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1.powerchina.cn)通过股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审查,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中的一级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审6.1、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进行评审。
6.2、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资质评审,如有投标人资质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如有效投标人不足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审,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平均值的95%。
6.3、若投标人超过8家,评标委员会将对前8家有效投标人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第一次核算,如投标人评标价高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平均值的95%)40%(含)以上的,该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余下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平均值的95%重新计算出新的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八号江源大厦
邮编:610066
招标机构联系人:蒲敏
电话:***-********
传真:***-********转6903
电子邮件:********9@qq.com
网 址:http://www.zswj.com/
请购单位联系人:
丁凡 电话:151*****315 电子邮箱: ********6@qq.com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8年05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