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8年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及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营口市2018年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及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110
1、营口市2018年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及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如下:
合同估算价:25万元
建设地点:丹东线、绕盖线、沈营线、岫水线、庄林线、营口市立交桥。
资金来源:省补投资。
招标范围:营口市丹东线、绕盖线、沈营线、岫水线、庄林线、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程序、施工质量、施工工艺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材料和实体等质量及施工工艺的检查检测;施工现场管理、拌合站管理、试验室建设、监理履约情况抽查;相关内业资料的检查。)
3、服务期:2018年6月12日-2018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或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证书,以及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近五年(2013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单独承担的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性质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业绩(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
4.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须具备公路或材料专业资格);
4.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资格条件。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CMA认证证书、试验检测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8年05月11日至2018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10时00分 。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1、发布媒体: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总站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杨盼盼、罗雯霏
联 系 电 话:****-*******、090
传 真:****-*******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标签: 试验检测 维修改造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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