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泉上中心学校智能化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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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化县教育局

乙方:三明市正源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4]RTGC[XJ]*******的宁化县教育局泉上中心学校智能化设备一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344574ES-IPC1263HC14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344574.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肆元整(¥34457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泉上中心学校;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供货物与投标文件一致,按投标文件要求安装调试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全部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95%;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按指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580联系方法:157*****9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账号:****************365346


签订地点:宁化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智能化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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