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象山县白岩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县白岩山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报建批准文号为:象发改投复[2009]143号,现对本工程的一期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白岩山区块内,知新路以北、开元路以南、望海路以东和闻涛路以西之间地块

建设规模:一期新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提升泵站2座。厂区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9156平方米,其中:进水泵房144平方米、污泥脱水机房315平方米、变配电间135平方米、加药间180平方米、仓库90平方米、鼓风机房225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1023平方米、门卫24平方米;6.0m3/d含闸门井、粗格栅和集水池、调节池各一座,2.0万m3/d细沉格栅砂池、生物滤池、集泥井、污泥池、反冲洗消毒池等各1座,二沉池、厌氧水解A/O池各2座,以及相关电气、仪表、自动控制和通信设施、工艺管线、给排水、绿化、厂区道路等配套设施;1号泵站246平方米,2号泵站265平方米。

工程投资:约6101.2万元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不包括人员培训上岗、编制维修手册、生产指标检测、排放水质达标、运行质量符合招标要求、编制投产评价报告、办理移交手续、一年的监控、维护和维修服务、竣工检验合格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六个月的试运行)

招标范围:围墙及其以内厂区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自控仪表采购安装、建筑施工(包括厂区三通一平、所有建构筑物的土建安装、综合管理用房普通装修、厂外出水管施工,厂区内道路)、单机调试、联动负荷试车、工艺调试、人员培训上岗、编制维修手册、生产指标检测、排放水质达标、运行质量符合招标要求、编制投产评价报告、办理移交手续、一年的监控、维护和维修服务、竣工检验合格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六个月的试运行;1号、2号提升泵站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或联合体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以下四项资质: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废水甲级);

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

③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

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①~③项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多于2家;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主体单位业绩)2005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2个以上工业废水日处理规模1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生产全过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及运行经验。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

①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

②2005年1月1日至今参加过1个以上工业废水日处理规模1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生产全过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及运行经验。

说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配备符合上述①~②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但项目组人员安排时,须同时配备“注册环保工程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的报名受理
5.1报名开始时间:2009年7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17日16时00分

5.2报名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企业提供);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⑦已签订并经合法公证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成员人,联合体的授权代表,在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废水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

⑧若联合体的成员之一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该联合体成员为县外企业,须提供象山县建设局备案证;

说明: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与单独申请投标的单位一样,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由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月/日9时00分

6.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800000元(凭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和银行回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帐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海关二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王利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宋琼妍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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