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智能手持终端、PDT数字车载台及调度台、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智能手持终端、PDT数字车载台及调度台、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受浦城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南平市信义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350722]XY[XJ]*******、浦城县公安局移动智能手持终端、PDT数字车载台及调度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722]XY[XJ]*******

2、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移动智能手持终端、PDT数字车载台及调度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询价保证金
1
1-1移动智能手持终端83台265600
1-2PDT数字车载台10台44500
1-3PDT数字集群调度台1台50000
3601007000
2
2-1台式电脑46台161000
2-2台式电脑4台18600
2-3台式电脑主机4台19960
2-4台式电脑4台19920
2-5台式电脑15台58500
2-6笔记本电脑2台9960
2-7笔记本电脑5台19000
2-8便携式打印机11台21780
2-9打印机14台13440
2-10多功能一体机4台6720
2-11喷墨打印机3台2940
2-12喷墨打印机4台5920
2-13针式打印机3台9840
2-14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2580
2-15碎纸机1台780
2-16高拍仪5台5400
2-17指纹采集器5台21250
2-18身份证阅读器5台9700
2-19激光传真机1台1680
2-20高拍仪26台18200
2-21显示器2台3960
2-22人相采集系统6套40800
2-23机械硬盘4个3800
2-24移动硬盘10个9800
2-25蓝光刻录机1台1300
2-26蓝光刻录盘4盒2000
4888309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按照在此项下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参与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本项目允许具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分公司前来投标。
包:2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按照在此项下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参与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13 09:30报名截止时间2018-05-16 09:3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5-17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延平区马站巷顺兴花园A幢1层8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05-17 09:30,南平市延平区马站巷顺兴花园A幢1层8号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人姓名:张元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南平市信义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

项目联系人:周轶华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南平市信义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信义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05-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调度台 车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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