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校区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标段四)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标段四)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4月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一~标段四)
根据教发函[2015]152号、教发函[2017]21号、教发函[2017]117号、教发司[2017]337号、教发司[2017]336号、教发司[2017]65号、教发司[2017]64号、教发函(2016)198号、教发函(2016)148号、教发司[2017]17号、教发函(2017)122号、教发司【2017】160号、教发司〔2017〕321号、教发司【2017】16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园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标段四)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联系人:杨工、袁工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二、标段四):
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
联系人:张工、郑工联系电话:***-********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南校园、北校园
四、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542584万元,建筑面积约83305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资金来源:部分中央投资资金、广东省财政资金及中山大学自筹。
六、标段划分、项目规模、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划分 | 所包含子项项目名称 | 模式或进展 | 建筑面积(m2) | 总投资/建安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
各子项目 | 各标段 | ||||||
1. | 标段一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项目 | EPC | 17665 | 总投资:15900万元 建安费:13369.29万元 | 88.77 | 765.71 |
2 | 中山大学南校园博物馆项目 | 传统模式 | 33500 | 总投资:36930万元 建安费:31784.24万元 | 193.18 | ||
3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生命科学院楼群项目 | EPC | 115390 | 总投资:69236万元 建安费:58353万元 | 343.83 | ||
4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区英东体育场地下停车场项目 | EPC | 43200 | 总投资:26568万元 建安费22392万元 | 139.93 | ||
5 | 标段二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永芳堂改造项目 | 传统模式 | 9873 | 总投资:4887万元 建安费:4156万元 | 21.90 | 751.38 |
6 | 中山大学南校园综合办事中心大楼项目 | 传统模式、施工阶段 | 8122.72 | 总投资:5508万元 建安费:4550万元 | 23.69 | ||
7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 | EPC | 234933 | 总投资:140379万元 建安费:122191万元 | 705.79 | ||
8 | 标段三 | 中山大学北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 | 传统模式、施工阶段 | 55914 | 总投资:30153.8万元建安费26088.96万元 | 87.69 | 567.99 |
9 | 中山大学北校园多功能体育馆项目 | EPC | 10693 | 总投资:7800万元 建安费:6523.85万元 | 41.15 | ||
10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 | EPC | 39859 | 总投资:27200万元 建安费:22794.23万元 | 123.31 | ||
11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4号项目 | EPC | 50075 | 总投资:36627万元 建安费:30870万元 | 188 | ||
12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3号项目 | EPC | 33618 | 总投资:24300万元 建安费:20260.12万元 | 127.84 | ||
13 | 标段四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 | EPC | 137770 | 总投资:90178万元 建安费73604万元 | 372.28 | 490.87 |
14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 | EPC | 42440 | 总投资:26918万元 建安费21830万元 | 118.59 |
2、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本项目涵盖概算评审、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从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
(2)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预算评审(EPC)、预算审核(传统模式)、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传统模式)、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审核、计量支付、结算初审等。
(3)因各子项建设进度不同,招标控制价结合进度及项目规模设置。各子项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备注1:
(1)投标人须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报名,且以上四个标段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本项目四个标段制作一套投标文件,统一评标,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综合得分高者优先中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原则,依次推荐各标段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招标控制价最大标段(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招标控制价第二大标段(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为招标控制价第三大标段(标段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四名的投标人为控制价最小标段(标段四)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五名的投标人分别为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六名的投标人分别为各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按照上述原则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或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它项目、其它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七、服务期:自委托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直至咨询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为止。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18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14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18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1.发布招标公告与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投标人须同时报名四个标段并分别进行独立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各标段同时报名需分别独立提供):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四个标段的以上报名资料方能完成报名登记工作。
3.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每套500元,由各标段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十、资格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5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本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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