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 招标公告
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 招标公告
微山县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微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微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六楼
联系人:白工
电话:****-*******
三、采购项目名称: 微山县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HY-WSCG-********
四、项目说明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项目说明:为全面落实济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扶贫组办字【2018】7号)的精神,更好的发挥保险在扶贫攻坚战中的作用,现为微山县约31494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购买2018年的扶贫特惠保险。本次采购的扶贫特惠保险为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本项目共一个包。
(二)预算金额:单价:120元/人。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
7.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对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7.3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9、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市直公开、询价”-“办公指南”中的“注册须知”,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
登录注册网址:http://218.59.158.81:8888/login/
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首页在左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栏目项目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9日00时00分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
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
供应商如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首页在左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栏目,点击采购项目,先项目报名后获取项目采购文件。(登录注册网址:http://218.59.158.81:8888/login/)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日9:00至2018年6月1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曹欣 联系电话:****-*******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司单位名称)因(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公司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公司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二O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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