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1号线陆景苑部分房屋征收(征收测量)招标公告
地铁11号线陆景苑部分房屋征收(征收测量)招标公告
武汉地铁11号线陆景苑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测量)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武汉地铁11号线陆景苑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测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ZJJA C2018-172-2
(二)项目名称:武汉地铁11号线陆景苑部分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测量)
(三)采购内容:征收测量,本次采购不分包,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版)》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2009年版)》计算,具体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测绘资质覆盖的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本公告中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现场原件审核,复印件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B座6号楼1726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谈判时间
(一)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B座6号楼1726室)
(二)时间:2018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6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科
电 话:177*****252
采购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驰
电 话:139*****998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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