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车招标公告
金乡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车招标公告
金乡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车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金乡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155*****161
联系方式:(0537)Tel:*******;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西路148号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sdbdgczx@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8-CS-05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其他货物 | 1 | 本项目共一个包,包括讯道高清转播车系统设备采购、设计与集成、车体及改造和安装调试等。 | 一、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无。 三、采购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投标车辆应符合《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提供本项目车辆上牌照所需相关资料;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97.8964 |
本项目共一个包,包括讯道高清转播车系统设备采购、设计与集成、车体及改造和安装调试等。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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