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
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一期、看守所二期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5185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24987平方米,最高高度21.9米,单跨最大跨度10米。其中:
拘留所:总建筑面积105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等;
戒毒所:总建筑面积265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用房、警察用房、业务用房、附属用房等;
看守所一期:总建筑面积3257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被羁押人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检察院和法院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等;
看守所二期:总建筑面积3553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被羁押人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业务及生活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篮球馆等,其中:篮球馆为钢结构,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高度11米,单跨跨度25.2米,重量小于3000吨。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4.项目总投资:约41102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钢结构、土建及其配套工程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2018年6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共计56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投标)。
7.为防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其中1家公司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本工程,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确定;同时,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报名最多1家,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最多为9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少于9家(含9家)时,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五、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投标报名服务窗口,此标段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系统内报名无效。
3.报名资料: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叁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在有效期内)。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上述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都能到场报名的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投标报名服务窗口。
3.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以资格预审公告中内容为准。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道1号
联系人:解志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
联 系 人:刘京海
电 话:****-******* 139*****199
电 子 邮 箱:139*****199@139.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看守所 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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