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宇玉采购[2018]009号: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宇玉采购[2018]009号: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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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正宇玉采购[2018]009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服务范围: (1)履行好北城中心卫生院医疗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大门值守及安全巡查任务,切实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守护等项工作。 (2)北城中心卫生院有3道大门需值守,每道门需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其中生活区大门晚上可关门,但要保证随叫随开,全院各区域需经常巡视,保证各区域安全,按医院要求做好各区域安全守护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节约能源,按医院要求开关照明设施等,管理使用好医院交付使用的设备设施,做好服务区域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相关配套的水电照明设施等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6资金情况:已落实。 1.7采购预算价:249600.00元/年。 1.8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满一年后,经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对服务及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8">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 2.1.1竞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8年连续2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2.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供应商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2.3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者合同); 2.2.4供应商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财务说明; 2.2.5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供应商作出声明或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2.2.6玉溪市以外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一旦中标后,须在玉溪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2.2.7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本项目服务地区的保安公司或分公司须提供在本地区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 2.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在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 元,售后不退。 3.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以上(省市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两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的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人)。 ********5">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8年5月 24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应于2018年5月23日16:00时前交纳磋商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必须到账),按以下单位名称和帐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财务室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名称: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账号:********01486012 开 户 银 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www.yx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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