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DHJ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方式: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规模: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99408平方米,本项目占地5700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2、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

3、建设地点: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院内,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临近甲二路,西侧和永春河相邻,南侧靠近东风大街,北侧为空地。

4、计划工期:2018年6月14日开工,2019年7月8日竣工。

5、 招标控制价:2391.8846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7年度)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91.88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8:30至2018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室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7年度)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5-2017年度)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5、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信誉情况)。

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5】50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7)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9)被授权人身份证;(10)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室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邮政编码:130011

联 系 人:曲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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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训中心 综合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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