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建筑部分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水电站工程建筑部分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海螺口水电站工程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138号、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函[2015]832号评审通过、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利发改审批[2016]34号文予以核准通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湖北恒华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螺口水电站,坝址位于利川市谋道镇海螺口村百丈沟回归桥(新建湾)处,发电厂房在先锋村(田脑壳河段)。库区大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推石坝,坝高59.5m,坝长227m,水库库容609万立方米。电站装机规模12600KW,年利用小时数3299h,平均年发电量4157万KW/h,在回归桥(新建湾)处建水库取水,引水路线全长7200m,至先锋村发电厂房发电。海螺口水电站工程规模为四等小(1)型工程,大坝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施工导流等临时建筑物等级为5级。 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利川市海螺口水电站工程建筑部分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限180万元,投标工期以各施工标段的技术条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为独立企业法人,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并聘请为本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3)近三年内总监及投标人承接过至少一个水电站工程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主要人员须与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且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登陆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申请人需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网员注册参考: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6日上午9时00 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恒华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滨江北路中渡口(教场村八组)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新城C单元1007室 邮 编: 445400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胡 伟 电 话: 151*****333电 话:133*****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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