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拉双擎E+PHEV&卡罗拉双擎HEV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广告代理招标公告

卡罗拉双擎E+PHEV&卡罗拉双擎HEV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广告代理招标公告

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展新的思路,提高广告创意水平和活动运营效率,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高级轿车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广告代理公司实行公开招募,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的广告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卡罗拉双擎E PHEV&卡罗拉双擎HEV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

1.2 业务范围:新能源轿车车型品牌以及卡罗拉双擎车型品牌宣传、相关创意开发,活动企划、运营以及相关媒体传播。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符合《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广告业务并满足本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2 公司注册时间: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3 公司规模: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备稳定核心团队(50人以上);

2.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5 无不良从业记录;

2.6 不同时服务FTMS的直接竞品,具备排他性。

2.7 其他:

? 具备丰富的汽车行业客户服务经验,具有大型汽车品牌车型广告代理合作的经历,代理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 了解不同用户群触媒习惯及媒体最新状态,熟悉掌握传媒行业发展特点、趋势及自媒体传播规律;具备较完备的媒介监测体系及较强的竞品跟踪分析能力;

? 具有较强的媒介购买价格优势及传播效果监控能力;

? 拥有较强的广告创意及活动企划、运营团队,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 熟悉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行业规范等,具有较强的危机预警及危机管理能力。

3.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3.1 公司概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分支机构等;

3.2 申请表(请见附件1)、投标授权书(请见附件2-1)、参加招标项目承诺书(请见附件2-2):请如实填写公司相关信息,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公司性质、人员规模等)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等其它证明材料;

公司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管理层机构及人员介绍,策略、创意、活动策划专业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外籍专家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注:必须提供近半年为上述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4能够反映公司财务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比率、资产负债比率、资本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现金及银行存款、资产总额等)的上两个年度审计报告(其中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司主要经营业绩简介。(注:请提供以上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5 能够反映行业经验、主要合作公司、业务经验的相关资料:

目前服务客户情况:为大型汽车品牌客户服务的情况(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并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与该客户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提供合同为证);

近2年项目作品:近2年已执行的车型广告代理方案(数量、清单及简介)、近2年车型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数量、清单及简介),近2年广告方案获奖情况(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近2年整合传播成功案例等。

3.6 针对3.4-3.5,除书面资料外,还请自行录制公司情况、核心人员、历史业绩介绍短片存在优盘里一并提供,时间以10分钟为限。

3.7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以上材料请尽量提供中日双语,视频文件请配上日文备注。

FTMS会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公司进行委员会评审,原则上按得分高低排序进行筛选。若出现并列情况则由评委会决定。

4. 招募流程:

4.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的公司请将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料简装版(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21日12:00点前邮寄至FTMS,寄出时间以快递寄出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另请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快递邮寄时间和单号,以备查档所需。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邮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金融中心西楼3F 一汽丰田 企划部

广告宣传室 仲媛 收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仲媛:***-********

Email:zhongyuan_1@ftms.com.cn

5. 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广告公司参加招标,获得参与招标资格的公司须与FTMS签订保密协议;

5.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 传播 品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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