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139*****698;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任务为:制定年度抽检方案及实施细则;全年完成全省16个市,包括淮北平原氟中毒病区及沿江、沿淮地区微污染水源水水质抽检工作;复核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报送成果;按规范完成约90处工程点、180份常规分析、18份全分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汇总分析不合格原因并提交技术报告。;
六、采购预算金额:60 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具有公益属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的工作目标任务、检测成果的实用性与针对性,特别是采样工作具有阶段性、连续性和复杂性,为保证检测质量,要求承担单位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系列数据,并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及工程所处环境条件有充分了解。2、该项目具有内容专业性、时间紧迫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7年列入全省民生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85.35亿元,共建成6227处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含规模水厂1419处),累计解决了3744.04万农村居民和194.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省不断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截至2017年,全省92%的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6%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省水利厅要求各地采取强化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措施,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农饮总站将继续开展2018年度省级水质抽检工作。按照省水利厅总体工作部署,年度省级水质抽检时间紧、任务重、关注度高。此次采购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任务为:制定年度抽检方案及实施细则;全年完成全省16个市,包括淮北平原氟中毒病区及沿江、沿淮地区微污染水源水水质抽检工作;复核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报送成果;按规范完成约90处工程点、180份常规分析、18份全分析检验任务并出具检验报告;汇总分析不合格原因并提交技术报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水质抽检项目具有专业性、时效性和实践性强等特点,需要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原则性强,同时了解安徽农村饮水发展现状的团队来承担。3、供应商具有专业的项目咨询服务能力。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建管字[1985]156号文成立于1985年,1989年首次通过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徽省建设厅共同组织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成为安徽省建筑工程(材料、产品)类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范围涵盖水及污染物、生活饮用水等168个参数,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是安徽省内饮用水及输配水设备等检验范围较广、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化科研型公共服务检测机构。监测站主要技术依托单位为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该院成立于1951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壮大,几经变革,现已发展成为安徽省及淮河流域水利行业专业人才齐全、学科领域广泛、研究技术手段完备的公益类综合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检测中心。全院现拥有各类资质27项,其中甲级(国家级)12项、乙级(省级)12项、其他级3项。专业涉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水土保持监测和方案编制,水质检测,工程检测、司法鉴定和自动化技术等方面。全院现有职工327人,科技人员占84%,其中教授级高工31人,高工89人;博士8人,硕士76人;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人;水利部5151人才2人;安徽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各类国家、行业注册工程师137人;国家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该院在水利科研、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等方面跻身于全国水利科研单位先进行列。4、供应商深度参与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工作。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抽检的时效性、专业性及特殊性,该项目的抽查检验应该由熟悉安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单位承担。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主要依托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主要承担着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评价,同时指导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工作及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水厂化验室工作,在推进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综上所述,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十、公示期限: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5月18日;(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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