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已由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项目实施机构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采购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
2、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 065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共包含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规划区布点学校提升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华夏路下穿隧道新建工程、城市提质一期工程、产业集聚区大运路(工业大道)西延、永丰路(喂尚路)北延、富源路(五羊路)南延建设工程、百城提质建设、东明路西延工程及滨河大道新建工程等十类39个项目。
5、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23 年(含3 年建设期,运营期20 年)。
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56564.87万元。
3、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4、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5、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预审结果 |
1 | 河南省中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洛阳市首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格 |
3 | 偃师市豫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格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位于(北京时间,下同)2017 年 10月9日至2017年 10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时,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本投标邀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 10 月 30 日 9 时 30分。
2 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先生
日期: 2017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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