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工程净水厂监理招标公告
给水工程净水厂监理招标公告
珲春市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8)800号批准施工,项目业主为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国债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概况:新建规模为日供水10万吨的净水厂1座(土建工程构筑物按10万吨/日一次建成,设备按5万吨/日安装)。
2.1工程内容:水处理工艺的混合、絮凝、沉淀、过滤等构筑物及设施,配套工程的清水池、送水泵房、药剂投加系统、供配电及自控、供热设施及其它辅助工程。
2.2招标范围:土建、厂区道路的监理。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4建设地点:珲春市新华村
2.5施工完成时间:2011年8月10日内完成施工。
2.6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09ZY4149
三、监理预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工期为7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资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合格的投标人于2009年7月13日—2009年7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政府4号办公楼429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同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 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于2009年7月24 日9:00时前向招标方缴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珲春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新华村
联 系 人:金寿男
联系电话:****-******* 136*****606
招 标 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邮政编码:130051
电 话:****-********
联 系 人: 王宏波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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