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定州市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定发改招标核准2017-030号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所属地区:定州市-定州
招标内容:

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定州市发展改革局以 定发改招标核准2017-0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旅游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州市旅游文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清真寺保护利用设施(清真寺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位置:定州市清真寺内

合同估算价:333.490495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管理用房、展示用房1000平方米;改善给排水、电力、环卫、公厕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须含有古建筑保护维修);2) 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资质,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2.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注: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15至2018-05-21,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定州市香江大厦141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2有意向的申请人须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指定地点报名;否则不予发售。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资质证书(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企业所在地省级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 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⑧开户许可证;⑨“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打印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06 09:30 ,地点为 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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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州市旅游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刀枪街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3号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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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
联系人:

肖静娜

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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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jsjszb@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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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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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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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99


标签: 环境整治 清真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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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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