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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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工程(一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MEETC-187VI216MM29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工程(一期)施工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昆燃计[2018]14号)、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51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站内一期设置2台100m3LPG储罐,1台50m3残液罐,总罐容为250m3;建站等级为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2.2 招标范围:新建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座,包括:灌瓶间(檐口标高3.9m)360.00平方米、机泵间(檐口标高3.6m)81.00平方米、门卫室(层高3.6m)72.72平方米、辅助用房487.33平方米。站内工艺设备安装等相应配套工程施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2.2.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2.3.计划工期:150日历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织;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石油化工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省市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手续。3.6入吉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5日至2018年05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6号线地铁白石桥南E出口往西1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CMEETC-187VI216MM29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察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MEETC-187VI216MM29,否则将无法察收和办理退款手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6号线地铁白石桥南E出口往西80米路北)。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七、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邮 编:100048传 真:***-********联 系 人:韩佳彤邮 箱:183*****424 @139.com电 话:***-********/7/8-8060、183*****42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帐 户 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020 004 931 920 112 3031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 15 日

标签: 液化石油气 燃气 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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