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2018ZX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 [2016]429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20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111号文件),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迎春林业局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JA1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工程概况: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东方红林业局西侧,东方红林业局与迎春林业局交界处(原皖东公路K20+342处),止于迎春林业局皖峰林场东出口,省道珍当公路与八五二农场至迎春林业局公路交口处(原皖东公路K0+000处)路线全长20.158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含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牌330块,各类标志牌201块,路面标线、护栏、交通流量观测站1处等。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 | 路线名称 | 起始桩号 | 路线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JA1 | 省道珍宝岛至当壁镇公路东方红至皖峰林场段 | K0+000- K20+158 | 20.158 | 标志、标线、标牌、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等 | 307.868 |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五年来(201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3个;近五年来(201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100公里及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③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投资估算价的70%;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年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6年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2017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6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采用合格制的审查办法;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16日9:00时至2018年5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合同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8年5月21日16: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18年5月22日16:00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星号代替,上传的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否则投标无效。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 6日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JA1合同段2018年6月7日9时00分;请根据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6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8年6 月7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地 址:虎林市迎春林业局
电 话:****-*******
联 系 人:李杰英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蔺先生
电 话:****-********/5/7/9转8015 (公司办公室电话)
电子邮箱:zxsizu2017@163.com
2018年5月1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投资估算价的70%;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注: 1.营运资金要求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指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2.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3.投资估算价以招标公告合同段划分一览表中列明的投资估算价为准;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来(201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3个;近五年来(201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100公里及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简称“部载业绩”)或列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简称“厅载业绩”),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部载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业绩,并提供 a.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和 b.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厅载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投标人在系统中显示状态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业绩信息”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交(竣)工时间、合同价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如评标过程中一经查证投标人有以上情况存在,将否决其投标。 |
注:1.近三年是指2015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年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程师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6年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经验,至少担任过 1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
注:1.项目经理年龄在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
3.应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从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提供的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类似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以下部载业绩或厅载业绩两种情形之一:(1)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应提供 a.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和 b.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分项明细表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个人业绩内容(比如:项目经理姓名可在“项目经理栏”查询,项目总工姓名可在“项目总工栏”查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也可在“其他需要描述的标段信息”或者“主要工程量”等相关信息栏内查询)等。(2)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状态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业绩信息”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网页屏幕截屏资料应能明确体现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姓名。(3)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相应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里程、公路等级、个人业绩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5.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若社保机构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中人员较多,需将拟委任的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人员做明显标识。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4名。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审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当某个合同段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4名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优先,若业绩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名且没有超过4名时,不再进行评分。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办法附件:JA1合同段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企业资质5分 (2)项目管理机构:20分; (3)施工业绩:25分; (4)财务能力:15分; (5)履约信誉:10分; (6)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适用 合同段 | 评分标准 | ||
2.2.2(1) | 企业资质 | 5分 | 资质等级 | 5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得 3分, 加分情况如下: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一级资质的,加 2分。 | ||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 2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2)项目经理业绩中,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加1分,最多加 2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1)6年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经验(以毕业证毕业日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算),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2)项目总工业绩中,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加 1分,最多加2分。 | |||||
2.2.2(3) | 施工业绩 | 25分 | 业绩 | 25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1)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加6分。 2)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每增加10公里,加1.0分,最多加4.0分。 | ||
2.2.2(4) | 财务能力 | 15分 | 财务 | 15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 12分,加分情况如下: 1)近三年(2014-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投资估算价的70%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最多加3分。 | ||
2.2.2(5)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及信用评价 | 10分 | JA1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6.0分,加分情况如下: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取得A级的投标人加3.0分; 3)其他情形的投标人加2.0分(D级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第1)、2)、3)项得分以最高得分计,不累加。 | ||
2.2.2(6)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总体计划 | 4分 | JA1 | 1)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 | ||
针对所申请合同段的施工特点、难点的技术方案 | 12分 | JA1 | 1)所申请合同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7.2分; | |||||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9分 | JA1 | 1)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5.4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3(2)项补充: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证明材料、进货单据、发票、机械和设备租赁合同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参加第二信封评审且范围在最高投标限价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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