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府谷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府谷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府政办发〔2018〕30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府谷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府谷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府谷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目录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通用类项目)
1.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1)办公用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不包含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
(2)移动储存设备:U盘、移动硬盘、数码伴侣、录音笔等。
(3)办公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
(4)办公用照相机及器材、摄像机及器材:摄影机、摄像机及器材、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电话机。
(5)办公家具:办公桌、办公椅(凳)、沙发、茶几、衣架、公文柜、床等各类家具。
(6)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硬件防火墙、UPS等。
(7)通用软件(指非定制的通用类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8)公务用车:指公务用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客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执法执勤等专用车辆)。
(9)电器设备:办公用空调、电视机、洗衣机、吸尘器、电冰箱、冰柜、影碟机、录音放音机、复读机、电风扇、微波炉、饮水机空气调节器、电话机以及其他电器设备。
(10)音视频会议设备。
(11)公务服装、鞋帽及配饰。
(12)锅炉及安装。
2.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1)定点会议及接待。
(2)印刷、广告宣传画册等。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项目中既涉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又涉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1.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专用车辆(包括执法执勤、医疗、消防、电视转播、环卫、垃圾、工程、载货、工具、其他改装等专用车辆。)、教学和实验设备、文艺体育设备、新闻出版广电设备、文物设备、图书及教材及教辅资料、图书档案设备、农业设备、林业设备、水利设备、农林牧渔业产品、气象设备、防汛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和设备、医疗设备与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医用材料及耗材、健身及康复设备、食品药品监督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疫苗(包括人用疫苗和兽用疫苗)、公检法司警用设备、消防设备、环境保护设备、安全生产设备、交通管理设备、无线电及导航设备、地震设备、地质勘察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工程机械、生物化学制品、储备物资、救灾物资、被服装置、原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电梯、中央空调、灯光音响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测绘设备、中央空调机组、非办公家具和用品、图书(包括科研、馆藏图书及百科、年鉴图书以及订阅的报刊、杂志等),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2.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装修、拆除、修缮工程,水暖管网维修更新、绿化、美化及维护、消防、灌溉排水、污水处理等其他工程。
3.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服务、数据处理,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运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设计、监理、造价服务,空调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专用设备租赁、维护服务,广告服务,专业印刷和出版服务,电信服务(电信线路租用),课题规划研究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包括文化下乡、演出等),教育服务,体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服务,环境服务,专业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社会中介服务、租赁、培训、物业管理、政府购买其他服务(执行有关部门发布的购买服务目录及规定)。
4.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大中型项目采购预算在200万元以上相关的货物、服务采购。
二、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
各类货物、服务单项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的采购项目和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的各类工程,实行分散采购。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不足1万元和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不足5万元的不需办理采购手续。
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三)竞争性谈判数额标准
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60万元,工程项目在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
(四)询价采购数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五)电子商务采购数额标准
货物采购项目单项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自主进行采购,召开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完善书面手续,相关资料及时送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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