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渚镇周家村青虾养殖示范基地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梅渚镇周家村青虾养殖示范基地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郎溪县梅渚镇周家村青虾养殖示范基地工程(二期)编号:皖建施招-LX-2018-071)已由梅渚镇人民政府文件(梅政[2018]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招标人为郎溪县梅渚镇周家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二期养殖示范基地面积约11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田改青虾养殖塘、排水沟渠开挖、道路路床及活动板房地面回填土方压实、养殖区砂石道路摊铺压实及地面硬化、新建养殖区各片活动板房及钢结构大棚、钢筋砼放水管铺设、浆砌块石挡土墙砌筑、养殖塘口UPVC进出管、提水站放水渠道砌筑、青虾养殖塘增氧系统、青虾养殖塘外围钢丝网护栏(长约1700.00米)、电线架设(架设长度约700.00米)及电缆铺设(铺设长度约1000.00米)等。

2.2建设地点:梅渚镇周家村

2.3招标范围:详见郎溪县梅渚镇周家村青虾养殖示范基地工程(二期)活动板房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招标有关要求。

2.4招标控制价:530503.66元(含预留金人民币15000.00元);中标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5%):453178.11元(含预留金人民币15000.00元)。

2.5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开工20日历天完成水田改青虾养殖塘工程,并达到放水养虾要求,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以此类推。

2.6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付款方式:

2.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为质量缺陷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支付时扣除质量缺陷责任费用,不计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元。

5.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投标签到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仅2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投标人仅有1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郎溪版块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3在投标前一天,请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郞溪版块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8.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5投标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8.7 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中标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

9.2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中标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4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5%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梅渚镇周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书记

电话:180*****1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蒙

电话:186*****918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示范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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