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笔记本电脑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永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笔记本电脑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永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笔记本电脑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赣众诚政采JXZC91018-C91号)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项目规格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参数要求 |
笔记本电脑 | 50台 | 300000.00元 | 详见第三章清单及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近半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报名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fzbtb.gov.cn/)、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下载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账号:14377 1010 4001 0366
保证金入账备注:“国资公司电脑”
本次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人民币(开标前现场缴纳现金),未按要求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10:3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楼开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2.我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现场展示包括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
采购单位 :永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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