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连镇铁路四电工程第四批(信号、通信专业)自购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连镇铁路四电工程第四批(信号、通信专业)自购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TL-ZGWZ-04 ********5">1.招标条件 新建连镇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第四批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6">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包含:通信、信号、防灾、电力、变电、接触网、生产生活房屋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设备购置、系统集成,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的施工。 工程量主要包括:通信光电缆1229.541km。安装风监测设备38处、雨监测设备12处、雪监测设备12处、地震监测设备10处、异物侵限监测设备9处。信号光电缆2850km,联锁道岔204组。电力线路1046.95km,10kv配电所7座,接触网977.151条公里,新建 6座 AT牵引变电所;新建 8座 AT分区所;新建 12个 AT所;新建 2座开闭所;改建 1座牵引变电所。生产生活房屋60383.92平方米、给排水管道102.35公里等,工期1121天,竣工时间2020年8月31日。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后及相关工程第四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2016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以后有效);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五年内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特别提醒:每批电线、电缆到货后,招标人将组织监理、业主共同进行现场随机取样,并由招标人送至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物资检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将供应商列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公司黑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及施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8">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18年5月22日17:00时前必须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ztwhwczx306@163.com(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帐号:****************3034。在汇款单上须注明:“连镇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一小时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为(http://)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同时发布。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发布。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9时00分。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9时 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力源信息大楼5楼501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逾期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方式: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1">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开发区元辰路1号(江苏怡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国平、寇亮 传 真:****-********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街71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 办公大楼8306室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 樊 驰 电话:***-****************(财务) 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 [if supportFields]>?LINK Excel.Sheet.8 "E:\\物资招标\\6.哈牡改造\\7.哈牡电化第七批 (局)\\1.招标工作表(第七批).xls" 时间安排!R5C3\a \t \* MERGEFORMAT 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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