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6:1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5:58至2018年05月21日 09:30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186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300,000.00元,控制价:2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5、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6、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自有的928或932轮胎式装载机车辆行驶证原件或租用的928或932轮胎式装载机车辆行驶证原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7、建议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董志刚 联系电话:
133*****1868、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18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3,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
****************0031
行号:
********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
*******,传真:
****-*******。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5月21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
****-*******。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冠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
*******采购单位: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萨尔图区火炬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志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186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5月15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路44号,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室外场地:20000平方米
绿化面积:400平方米
杂草清理面积:4000平方米
污排外网:化粪池4座,排污检查井30座,排污管线450米
采暖外网:采暖阀井8座阀门18个,采暖管线1600米
给水外网:给水阀井7座阀门9个,给水管线800米
弱电外网:弱电阀井7座,管线400米
二、服务时间
1、工作时间: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每周实行6天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保洁服务,另行协商。
2、合同期限为一整年(2018.6.18-2019.6.17)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校园内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冬季扫雪及积雪清运;校园绿化养护;校园给水、采暖外网管线及阀井设施维护、维修;校园室内、外污排系统疏通及检查井、化粪池清掏;建筑物泄水沟、落水管及室外雨排系统疏通;校园内公用设备设施维修;警官公寓、学员公寓室内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保安员服务;其它约定的物业服务。
(二)服务总体要求
1、物业服务单位应按服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2、物业服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按时完成。
3、物业服务单位应自行配备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工具、配件及消耗品。
4、物业服务单位所配备的服务人员应保证人数,统一着装,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物业服务人员配备总计6人,其中室外保洁工2人,维修工1人,专业电工1人,保安员2人;
6、物业服务中所涉及的维修服务所需的配件、材料价格为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物业服务单位提供;价格为500元以上超出500元部分的由采购单位提供。
7、物业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做到不询问、不摘抄各种信息或文件,确保学校秘密不被泄露。
8、物业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监管。
(三)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内容及标准
1、每天巡回保洁,不定时清扫;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并装袋,运至指定垃圾放置地点,保持垃圾存放点垃圾箱不外溢,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地表面无漂浮物;垃圾必须每天清运1次;垃圾箱由物业服务单位提供。
2、冬季扫雪小雪4小时必须清扫完毕,中雪1天之内清扫完毕,大雪2天内清扫完毕,积雪外运依据当天积雪情况而定。
3、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做到目视路面、操场、运动场地、散水坡、停车场无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油渍;污(雨)排管井表面无粘附物和枯枝落叶,井盖上无污渍无污物;果皮箱、垃圾箱目视表面无污迹,无异味,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周围不积污水。
(四)校园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1、每年五月份左右提供校园绿化种植区域内的灌木、草本花及草坪和花架上摆放盆栽草本花(不少于6种,约5000株)。
2、对校园绿化种植区域内的灌木、草坪及时松土、除草、施肥和浇灌;不定期进行修剪,树木花草无干黄枯枝,草坪无杂草。
3、每年定期对花架进行维修,确保能够正常使用;花架上盆花要及时浇水、杀虫、除草、施肥。
4、盆花造型摆放和花坛种植养护应做到合理栽植和养护,使绿化景观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造型优美。对重大节日、会议要求及时摆花,布置效果较好。
5、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种植区域内灌木、草本花及草坪和花架上的盆花枯黄、死亡的要及时补种和更换。
(五)校园给水、采暖外网管线及阀井设施维修服务
1、室外给水、采暖外网管线检查、补漏等维修。
2、室外给水、采暖外网管线阀井维修,阀门维护保养、更换等维修。
3、室外给水、采暖外网管线及阀井设施维修服务应做到管线、阀井、阀门完好,无泄漏、损坏,阀门开关顺畅。
(六)室内外污排系统疏通及检查井、化粪池清掏服务内容及标准
1、污排检查井、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二次,
2、定期检查污排管线、检查井及井盖、化粪池,对发现的损毁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
3、及时对堵塞的室内外下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4、室内外排污系统服务应做到管线、检查井及井盖、化粪池完好,排水通畅。
(七)建筑物泄水沟、落水管及室外雨排系统疏通服务内容及标准
1、建筑物屋面每季应对泄水沟、落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一次,确保排水畅通。
2、雨排井每年春季秋季要各清掏一次。
3、室外雨排系统服务应做到管线、雨排井及井盖完好,排水通畅。
(八)校园内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1、校园内公用设备设施主要包括:
(1)电力设施:用电线路、配电箱、变压器、发电机组等。
(2)道路设施:道路、人行路道板等。
(3)景观设施:桌、椅、凳等。
(4)照明设施:路灯、景观灯等。
(5)文化设施:雕塑、宣传栏等。
(6)运动设施:运动场地、篮球场地、足球运动及各类体育健身器械、户外体育器械、户外足球场地灯光等。
(7)卫生设施:垃圾箱等。
(8)其它设施:校园园区围栏、停车场地、避雷设施等。
2、校园内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应有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对发现的损毁、故障、隐患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各公用设备设施外观完好,各种功能能够正常使用。
(九)警官公寓、学员公寓室内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1、警官公寓、学员公寓室内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包括:
(1)给排水设施:供水管线、水龙头、阀门、延时阀等供水设施,排水管线、下水胶管、地漏盖、拖布池、洗手盆、洗手池、下水管、蹲便器、小便器、坐便器、淋浴间、水箱等。
(2)供暖设施:供暖管线、暖气片、暖气阀门等。
(3)用电设施:照明灯具、墙壁开关、墙壁插座、用电线路、热风幕、配电箱、配电柜、配电间等。
(4)房屋附属设施:防盗门、防火门、大门、门窗、纱窗、窗帘盒、窗帘杆、玻璃、楼梯间扶手、窗护栏、管道井门窗、玻璃墙砖、棚顶、棚板、楼梯间台阶、走廊通道、踢脚线、墙裙、门厅、管道井、墙面、地面、厕所门板等。
2、室内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应有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对发现的损毁、故障、隐患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各共用设备设施外观完好,各种功能能够正常使用。
(十)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服务
1、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结构部位、墙体、墙面、天棚的维修、粉刷。
2、建筑物、构筑物室内门、窗等附属设施维修。
3、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服务应有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对发现的损毁、故障、隐患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设施外观完好,各种功能能够正常使用。
(十一)保安员服务内容及标准
1、配备专职保安员2人,在学校大门提供门卫执勤服务。
2、要求工作时间内穿着正规保安统一制服,佩戴工作牌、工作帽,工牌佩带在左胸显眼位置。工服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破损。遇有外来人员来校检查需起立敬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好来访记录,经校方接待人员核准同意后,方可放行。
(十二)其它约定的物业服务
四、服务监督考核
学校有对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及费用支付的确定权利。学校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物业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物业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内容为物业服务内容的及时和完好,即物业服务内容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合格一次扣1分,按实有考核分值计算,计算方法:月考核总分-月考核扣分值﹦月得分。根据月得分计算出每月支付费用,月得分满分为100分,当月得分<90分时,则月实际支付费用=月应支付费用×月得分%,当月得分≥90分时,则不扣除月应支付费用(如:月得分为85分,月实际支付费用=月应支付费用×85%﹦;月得分为94分,月实际支付费用=月应支付费用×100%);支付方式:学校依据月得分,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为供应商在采购中心中标价。
2、按照《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共用设施、公用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作如下约定:
(1) 校园内公用设备设施的小修(维修材料费不超过500元),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材料费超出500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
(2) 警官公寓、学员公寓室内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维修材料费不超过500元),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材料费超出500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
(3)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小修(维修材料费不超过500元),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材料费超出500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
3、 付款方式:
(1)由学校考核合格后,每季度向物业服务单位支付物业服务费,每年度分四次付款。
(2)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即物业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后,经学校验收合格后结算物业服务费。
六、其他事项
1、物业服务单位的各类服务人员的工资、劳保等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纠纷和其他各种问题全部由物业服务单位负全责。
2、物业服务单位的各类服务人员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做违法违纪影响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得与教职工及参训学员发生矛盾与冲突,不得以学校的名誉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积极主动工作,热情周到服务。
3、因为物业服务单位工作不到位、失职等原因给学校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4、学校对物业服务单位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的权利。如督促、考核、处罚仍不能履行服务,完不成学校交办的工作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对服务单位解除服务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物业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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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