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段创建“四好农村路”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段创建“四好农村路”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原县公路段创建“四好农村路”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2018]107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SYD-HW-2018-013
2.内容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1 | 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设施制作安装工程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797836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5月16日至2018年05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五原县政务中心二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五原县政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139*****811。
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四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3)近三年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财务状况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2017年);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1)报名时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5
时 30 分 ;
2.投标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3.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15时 30分 ;
4.开标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http://www.nmbgp.com)、五原县政府采购(http://www.nmgwyxzfcg.ccoo.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五原县公路段
地 址:五原县公路段
邮政编码: 015100
联系 人:王二兵
联系电话:158*****2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系 人:曹志伟
联系电话:185*****609
传 真:0471—*******
邮 箱:zyh1029@163.com
邮 编:010020
账户名称: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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