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谈判公告
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谈判公告
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委托,对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孵化园食堂购买厨具项目
二、项目编号:SXWCZFCG-2018-9024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主要内容 | 项目预算 | 备注 |
一 | 详见谈判文件 | 160000元 |
3、供货期:3日历天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
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1日15: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政务大厅C座703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园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55*****559
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577号
联系人:解女士
联系电话:****-*******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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