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配镜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验光配镜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华人民医院视光中心医学验光配镜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索引号:****************28-xxgk-2018-40016发布机构:发文时间:2018-05-1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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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人民医院视光中心

医学验光配镜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一、项目内容:引进第三方有资质的社会实体,开展医学验光配镜和低视力验配等基本的视力保健便民服务,及时方便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以专家委员会评定性价比最优者确定中标合作服务单位。

二、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需求):

1、乙方具有相关行业正规资质及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需要有工商注册公司资质并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质量标准的控制情况,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采购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承诺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营责任。

3、采用国际通用的视光学标准开展工作,并对医院眼科有学术支持。

4、具备有与国家公益机构合作等项目的基础资源,合作开展青少年儿童的免费筛查工作 。

5、能配合提高科室视光学教学和培训能力,每年安排1—2名以上我院医护人员到国内外较高水平机构进行专科继续教育培训交流。

6、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及团体,配合医院眼科通过科普宣传和做好视光健康宣教。

7、配备人员要求:配备人员一切劳务合同关系与投标方签订,且由投标方支付所有人力资源成本费用。

(1)具备眼视光学本、专科毕业并具备有技师和高级验光员等资质的验光师,并有定配资质的定配师。

(2)具备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RGP等验配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高级验光师、高级配镜师等),需提供单位聘任证明。

8、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斜视弱视治疗用光学眼镜的配置。

(2)近视控制镜片的配置。

(3)视光相关眼病预防用镜片配置。

(4)特殊用途及功能性眼镜配置:RGP、角膜塑形镜等。

(5)具备视光相关眼病预防用镜片的配置,高端定制眼镜配置。

(6)儿童助视器的配置及康复训练。

(7)老年人各类助视器的配置。

(8)圆锥角膜RGP及治疗用绷带镜。

(9)弱视患者及斜视术后视功能的训练和重建。

(10)数据管理:负责青少年眼视光保健档案的建立、跟踪护理方案、后续视保监控等,为相关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11)视光产品的服务便捷度,市区可做到送货上门,有售后服务承诺。

(12)销售的产品需要提供各品牌委托书或工业产品许可证或经销证明,进口类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13)硬镜要说明销售品牌与价格。

9、对配镜场地有装修配套,眼视光中心建设及硬件配置(包括室内装潢、焦度计、磨片机、瞳距仪等)由乙方完成,并接受甲方的指导;承诺产品标价不高于其他连锁店的价格。

10、对本院职工的优惠承诺。

三、合作期限:

合同两年一签,两年期限后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四、合作要求:

1、项目位于医院一楼眼视光中心作为配镜和镜架展示区域;验光区域在医院眼科原有设备基础上,由中标方负责配镜场地装修、配备相应的配置,中标方采购的设备所有权归中标方;要求功能齐全,内参数要求稳定性好,每年接受计量局鉴定。

2、若甲方为中标方提供验光所需的现有设备,则中标方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保养、维修等,如有损坏,负责赔偿。眼镜磨边作业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3、中标方派驻验光师参与验光工作,负责单纯配镜类需求的验光,眼科负责小儿斜弱视等医学类验光,双方配合验光,互相合作。

4、中标方有对验配技术人员专业性服务、配镜咨询、加工、成品、检测、销售等各个程序的培训与考核,确保服务与验配人员的岗位要求;质量责任能追踪到责任人,特别是对硬镜验配的后续服务跟踪管理。

5、现场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经专业培训后上岗,按规定进行营业操作,员工形象干净整洁、设施配备安全、到位。如服务人员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合作项目负责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6、为有需求的来院患者及本职工提供质优的视光产品,并尊重配镜者的自主选择权。

7、如违规销售未经许可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8、因验光结果、配镜服务质量、违规经营引起的纠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工商及税务等行政部门的处罚,由中标方负全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医院的损失,医院有权向中标方追索。

9、应积极妥善处理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投诉,任何时候中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代表医院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10、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发生意外或受到伤害,中标方应负全责,医院不负担任何责任。

11、中标方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缴纳各项税款。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六、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时间:待定

八、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行政楼610采购中心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配 医学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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