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向社会力量

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名称及内容:苹果蠹蛾疫情防控

在全县9个镇,136个行政村及农林场的果园,果树街、房前屋后零散果树上按照“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树”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供药、统一防治”的统防统治措施开展苹果蠹蛾防治,根据不同区域疫情发生动态,蛀果率高于3%的区域防治3次,蛀果率低于3%的区域防治2次,全县每次防治时间限定在7-10天内完成,防治率达到100%,平均蛀果率控制在0.2%以下,服务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兑付服务费用

二、采购预算:23万元(包括监测、防治用药物资购置和防治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进一步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扎实做好全县苹果蠹蛾防治公共服务工作,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解决分散防治作业困难,防治不彻底的问题,达到节约劳力、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病虫危害损失,确保2018年度苹果蠹蛾疫情防控目标的实现,根据《高台县2018年苹果蠹蛾疫情综合防控方案》要求,拟对苹果蠹蛾疫情统防统治承接主体采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综合对比我县注册的10家植保专业合作组织,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实力雄厚、承接力量强、抗风险能力强,更是我县唯一一家能实现植保无人机施药的专业合作社,能大力缩短防治周期,确保防治适期。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这家合作社的原因如下: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实力雄厚、承接力量强、抗风险能力强,更是我县唯一一家能实现植保无人机施药的专业合作社,具有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强、作业效率高、效果好的特点。因此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承接主体,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许永峰 张掖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 高级农艺师

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量大面广,开展统防统治是解决农户防治不及时、效果差、房前屋后防控死角和盲区的重要措施。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防治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强、作业效率高,是一家新兴的高新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

专家二:屈敬元 高台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开展统防统治提高了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防治水平,对促进高台县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该合作社整体实力雄厚、承接力量强、抗风险能力强,更是我县唯一一家能实现植保无人机施药的专业合作社,在防治工作上有独特的优势,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则。因此,同意有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我县苹果蠹蛾统防统治服务。

专家三:罗黎晨 高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高级农艺师

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的防治设备先进、齐全,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完全有能力承接此服务,并能够顺利完成防治任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高台县甘霖植保病虫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滨河路锦霖华庭2号商业门点108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张文军 联系电话:139*****001

监督单位:高台县财政局

联系人:何振元电话:****-*******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高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404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高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控 疫情 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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