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三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三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三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
项目编号:HBDMDX*******
采购内容:本工程拦标价为113.56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5月16日至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到湖北大名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4.2购买谈判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执以下资料:A、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B、谈判公告中“5、投标企业条件”中所要求证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每份谈判文件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企业条件
5.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谈判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未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可网上查询);
5.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原件),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码和缴费证明);拟委派本施工项目的管理成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参与其它项目管理;
5.4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5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5.6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书)。
6、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谈判有关说明:
⑴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南漳县李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⑵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 16时 30分。
采购人:南漳县李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成斌
电话:139*****11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名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东街17号襄阳剧院附2楼
联系人:江鑫 电话:********327 158*****180
时间:2018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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