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污水处理专项规划
厦门市工业污水处理专项规划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乙方: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D[DY]*******的厦门市工业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 | 1 | 合同签订后8个月提交成果 | 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 朱耀华/189*****681 |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138*****778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予以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3. 组织专家评审、报批、入库等相关验收程序。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项目设计费280.00万元。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1、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84.00万元作为预付款。 2、项目通过初步方案后五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84.00万元。 3、项目专家评审后五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56.00万元。4、乙方提交全部成果文件且设计费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五天内,甲方依据确定的审核结论按比例支付剩余设计费,若与之前已付款项的设计费有冲突,则多还少补。。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进度另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4、乙方因设计质量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并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少相应的设计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超出原定内容,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服务,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费用。 8、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复制上述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者用于本合同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同时,乙方对规划编制成果也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将规划编制成果提供给第三方。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交付甲方设计文件,超过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10、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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