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G317线至尼玛县中仓乡夏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G317线至尼玛县中仓乡夏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RCZB-XZ-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G317线至尼玛县中仓乡夏隆村公路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18〕398号文批准建设,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以那发改基建〔2018〕499号文批准招标,项目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尼玛县境内,路线全长32.104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尼玛县中仓乡政府南侧一公里处,与省道S302相接,终点位于夏隆村北侧村口,与既有水泥路相接。
2.2项目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0.25米土路肩。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125px厚(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500px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00px厚天然砂砾底基层)。
2.3 本招标项目施工计划总工期:18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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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质量目标要求: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及其人员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自身拥有或委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
投标人(若企业资质为壹级或以上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5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里程数在33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企业业绩。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3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在投标人处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无在岗项目;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计划承担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母体机构,具有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且无在岗项目。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近六个月)。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机械试验设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依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藏交发[2018]9号、藏交发[2017]151号、藏交发[2018]583号文件精神,潜在投标人须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名。
3.5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7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4.评标办法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6号楼1单元8楼803室)持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浙江中路25号
邮政编码:852000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6号楼1单元8楼803室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张先生
2018年5月16日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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