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烟-新厂卷包车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武烟-新厂卷包车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武烟-新厂卷包车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烟-新厂卷包车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已由 鄂烟工董决〔20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武烟-新厂卷包车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项目
2.2项目编号:GXTC-*******
2.3招标范围:采购四套人脸识别系统(含摄像机、配套服务器及识别软件)、人证核验比对机、管理电脑、若干现场识别信息显示屏及广告一体机、以及后台门禁与信息管理软件等,并在现场布线、安装调试,编制软件系统。在车间入口选择两个安检通道,安装四套可见光人脸识别摄像机,配置两台现场信息显示屏,另外在车间里分布四台信息显示屏。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月内
2.5交货地点:武汉卷烟厂新厂卷包车间完成安装调试投入运行
2.6质保期:一年
2.7最高限价:该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项目人脸识别部分必须拥有品牌厂商对项目的授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需要一项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控股、参股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省、市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6 其他要求:人脸识别部分必须拥有品牌厂家对项目的售后保证书,且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应在这24小时以内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18年 5 月 16 日 9 时至2018年 5 月 20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侧路24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楼3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6 月7 日 9时 30,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侧路24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十升二路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侧路24号 |
联系人 | 余其旺 | 联系人 | 马维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zhangkai@wh.hbtobacco.cn | 电子邮箱 | ********6@qq.com |
2018年 5月 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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