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
受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委托,现对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范围:①市场调研;②制订推广执行计划;③总体把握现场包装风格,提供专业建议;④提供有关设计稿件、专题方案及建议;⑤销售过程中,提供各阶段宣传推广活动计划。
2.承包方式:专项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代理过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楼盘全案营销策划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同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签字领回。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3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地址: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圣洁农场304栋一层 )
)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收50元。
6.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6.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与招标单位联系并自行踏勘现场。
6.2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用信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应注明“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投标保证金”)。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4月16日9: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圣洁农场304栋一层(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6日9:00分(北京时间);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圣洁农场304栋一层(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10.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1.以上如有变更,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地址:泰宁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0*****98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圣洁农场304栋一层
联系人:小陈、小蔡
监管部门与联系方式: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宁县监察局;****-*******
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补遗书
锐驰明招[2018]004号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锐驰明招[2018]004号)的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回复意见如下:
因招标人设计方案有变,现暂停招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工程补遗书)。
备注: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留意本工程补充通知,若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2日
关于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
补遗书二
锐驰明招[2018]004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锐驰明招[2018]004号)的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全案营销策划服务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回复意见如下:
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年6月8日09:00,具体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4月16日9: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梅列区时代锦园圣洁农场304栋一层(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6月8日9: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P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汇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湖信用社
(3)招标文件P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2点,“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980” 修改为“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73*****891”。
备注: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留意本工程补充通知,若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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