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岐镇道路环保清扫清运项目(重新招标)的流标公示

黄岐镇道路环保清扫清运项目(重新招标)的流标公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黄岐镇道路环保清扫清运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

2、招标编号:QHFZLJ2018-007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为福建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认定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福建省外企业必须为B类入闽备案企业资格(且在福建省范围内有分支机构)。

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必须体现具体查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必须体现具体查询时间)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 年4 月24 日至2018 年4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3 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5 月15日上午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 年5 月15日上午10 时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

10、采购人: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黄岐镇

联系方法:137*****302

11、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联系方法:****-********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38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QHFZLJ2018-007号、合同包:1)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否1(年)*******

*******

20000


黄岐镇道路环保清扫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流标公示

招标编号:QHFZLJ2018-007号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黄岐镇道路环保清扫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合同包预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失败原因(请在相应类别前的括号中打上“√”,并按类别填写相应内容)

( )2.1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提交截止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 )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于 年 月 日 时在 进行资格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2.3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 月15 日10 时,至投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 )2.4 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本招标项目于 年月日时在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参数:K = / , C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

()2.5 其他原因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8 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黄岐镇 ,邮编:350516;

电话:137*****302,传真: /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邮编: 350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2018 年5 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扫清运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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