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流标公示
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流标公示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闽瑞晟宁招(2018)-8号 的 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8]J0210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程家垅村龟龙山公墓南侧后洋地块;
2.3.工程建设规模: 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60亩)。项目建设计容总面积为7989平方米,其中殡仪馆的告别厅建筑面积3064平方米,火化馆建筑面积2052平方米,守灵宛建筑面积98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893平方米;项目不计容面积为地下室7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93.4平方米,其中殡仪馆的告别厅占地面积1532平方米,火化馆占地面积1026平方米,守灵宛占地面积98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占地面积631平方米。容积率为0.2,建筑密度为10.5%,绿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绿地率为50% ;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4986.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 3153.47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6.2.设计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福安市殡仪馆的告别厅及配套地下室、火化馆、守灵宛、综合服务楼建设以及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人防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场地周边的边坡挡墙等全范围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省内勘察单位无需办理备案或设立土工实验室等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宁建招[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的单位)请于2018年 4 月 5 日至2018年 4 月 9 日(北京时间)通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91.cn">www.fjjsztb.********91.cn)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红线图等,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红线图等相关资料。若下载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电子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证、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商务文件同时提交;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商务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商务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注:如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比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的,需按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予以补足);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平台为: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91.cn">www.fjjsztb.********91.cn)。开标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7.2.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投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客服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21:00,周六 08:00-17:30);
7.3 逾期网络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4 若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审查不合格。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153.4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0.47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工程勘察费按陆上每米进尺综合单价200元人民币包干和水上每米进尺综合单价260元人民币包干计取,上述综合单价均包含勘察过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91.cn">www.fjjsztb.********91.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91.cn">www.fjjsztb.********91.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福安市城北福新路中段 ; 邮编: 35500 ;
电 话: ****-*******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邮编: 352100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肖女士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电 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监督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友情提示:
1.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特殊说明要求之处,例如“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本表”等等,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说明处,根据说明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除上述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办理单位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用于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法人CA证书及电子印章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加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联合体的另外一方成员有电子印章可直接使用电子印章,若无电子印章,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扫描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加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3.若为独立投标人,应办理单位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用于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法人CA证书及电子印章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加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4.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栏应是委托代理人签字。
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第(1)号
招标文件补充:
1、本项目进场道路及排水沟勘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概况如下:道路长约2.6公里,宽约9-12米,排水渠长约500米。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流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8)-8号)
福安市新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08时30分,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故本次招标失败。
公示期:2018年5月3日中午16时-2018年5月7日中午16时。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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