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邀请书

致:贝加艾奇(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加拿大)、许常吉建筑师事务所(台湾)、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第四建筑设计院、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北京联华上海公司(联合体)、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瑞士瑞盟设计(联合体):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编号为FJTC-*******的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可研编制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及可研编制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省拖拉机厂片区规划医疗用地内,南邻坂中路,北临战坂路,西靠厦坊路,东为秀山路。

2.3.工程建设规模:病床数:800床;用地面积:102667m2(154亩);

建筑面积:1995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500m2,地下建筑面积66000m2。

2.4.投资总额:暂按人民币173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4650万元(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总平规划设计、建筑单体设计及室外道路设计、污水处理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管综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2.招标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含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后续设计和图纸审查的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

备注:

①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必须选择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中方)组成联合体,并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应由中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双方的牵头人,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在本项目邀请名单之列。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自2012年以来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应没有受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

3.5.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附相关证明材料,在福建省内有合作单位的须附协议书)。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受邀请单位(或联合体)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4.2.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本项目开标室,接收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8.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15465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266.396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阶段(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其之前的设计任务,其设计费为人民币1266.3969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45 %)。

10.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4月25日前以邮件(邮箱:********16@qq.com)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项目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内,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邮箱:********16@qq.com

联 系 人:庄言、黄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9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C-*******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关于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JTC-*******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邀请公告中,邀请单位名单有误,现更正邀请单位名单如下: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B+H ARCHITECTS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许常吉建筑师事务所+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北京联华建筑事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LEMANARC SA(联合体)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关于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FJTC-*******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妇产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10条3.1(5)具备已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附相关证明材料,在福建省内有合作单位的须附协议书)。请问为联合体参加成员,与省内设计院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签订有联合体协议,请问是否还需要另附“合作协议书”

答:与省内设计院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签订有联合体协议即可,无需另附“合作协议书”。

2、“计算机文件文件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副本内容、多媒体介绍(含三维动画情景展示)等”,请明确多媒体介绍是不是就是演示盘演示盘需要另外提交吗

答:多媒体介绍就是演示盘,由中标人待中标后另外提交。

3、投标的设计周期较短,多媒体演示及比例1/300的模型,建议由中标人中标后提交或取消。

答:多媒体演示及比例1/300的模型由中标人待中标后提交,投标时可以不提交。

4、投标项目专用合同数据表,第5条补充合同条款:增加内容7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所在地福州)进行配合于解决有关问题,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办公场所,否则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本项目招标内容仅至初步设计阶段,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本条修改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项目所在地福州进行配合解决有关问题,直至初设批复完成。在此期间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办公场所,否则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5、设计任务书,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D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本项目招标内容仅至初步设计阶段,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建议修改此条款为: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答:本条修改为:D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应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6、请提供建设用地设计规划条件。

答:详见招标资料。

7、请明确停车位的配建标准,是依照福建省还是福州市的标准有没有地上停车的配比要求

答: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规划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8、请提供科研教学楼内各类医学中心的设置需求。

答:医学中心用房设置临床规培实训中心,设有临床综合模拟病房、ICU模拟病房、手术室模拟房、健康评估模拟室、模拟产房,分设准备室、示教室、学生阅览室、设备库房等;电教考试中心、远程转播中心、附属房间、卫生间、洗漱间、走廊等。

规培住宿用房每年大约有300名本科、硕士、博士规培生在培,为本科、硕士规培生提供一人一间,两间一套小公寓,大约需要130套;为博士规培生提供带有独立客厅的公寓,大约需要50套;两种户型面积都大约为40平方米。

9、请提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需求。

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要求,卫计委制定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需求投标人可以通过在官网下载《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下称“指南”),并依据指南的要求进行设计。

10、古建筑与整个场地的绿化率和容积率以及建筑密度的计算关系,标书中所说的不影响是否可以理解为计算容积率和绿化率可以不考虑该建筑的存在还是需要总体合到建筑总面积中进行核算

答:需要总体合到建筑总面积中进行核算。

11、四周道路的规划标高是多少

答:地形图上北侧战坂路为成形道路,详细标高见地形图。东西侧尚无规划路实施方案,南侧坂中路西头设计高程约为15.262米,东头设计高程约为15.34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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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来医院用地的主入口有无特别说明开口方向有无具体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

13、若为联合体投标,密封时封套封口处需加盖公章时,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密封时封套封口处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4、第七章补充格式第3条,“技术文件内、外层包封封面及技术文件正、副本封面应使用由招标人提供的A3纸封面,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招标人提供的A3纸包封及技术文件封面在在文件中未找到,请明示。

答:各投标人于2018年5月11日前,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领取A3纸包封及技术文件封面。

15、根据建市[2008]63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日”。本项目建筑面积199500m2,属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邀标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4日,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太短,不符合上述法定工期要求,投标工期能否延长

答: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同时开评标及保证金递交时间做相应延长。

16、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五条第3点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中,“(5)本工程全部单体备案结束后,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包人按合同价的5%支付给设计人,结清设计费。”本次招标内容在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已结束,因此建议(3)改为“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发包人按合同价的35%支付给设计人”,取消(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的其他要求为:技术文件内、外层包封封面及技术文件正、副本封面应使用由招标人提供的A3纸封面,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招标文件中未提供A3纸封面,请补充。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4条执行。

18、本项目电子地形图上规划用地面积为123133平方米,建筑实际用地面积为101073平方米,设计任务书中的用地面积为102667平方米,用地面积是否以电子地形图为准

答:实际用地面积101073平方米(红线图包括四周代征的市政道路),现提供规划局提供的选址红线框图2018XZ00335。

19、请提供用地周边道路的竖向标高。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1条执行。

20、地块内东西向的下穿市政道路(满洋路)对设计影响较大,是否有详细规划设计,如降坡起始点、坡度、顶盖范围等。

答:市政尚无详细规划设计,投标人可按院区设计需要自行考虑,待实际设计阶段再与规划部门协调。

21、建筑与下穿市政道路(满洋路)的退距是否同一般道路的退距要求一致。

答:是。

22、建筑与古建筑之间的退距是否同一般建筑的退距要求一致。

答:是。

23、地块东北面的秀山路与建筑用地红线之间的缺口,是否有规划功能。

答:缺口为规划道路。

24、本项目规模大、功能复杂、时间紧,且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已不满足法规要求,不足以完成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要求的模型(沙盘)及多媒体介绍(含三维动画情景展示),是否可取消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3条执行。

25、本次邀请招标第五名之后的投标人是否考虑适当的补偿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基地内满洋路为下沉城市道路,请问该路是否在地块内已经完全位于地下(即无露天的坡道)上方周边建筑距离该道路有无间距要求该道路的标高是多少

答:满洋路下沉城市道路在地块内已经完全位于地下,该道路退距按照城市一般道路要求,具体标高暂无规划要求。

27、基地周边四条道路是否都可以开设出入口

答:投标人可按院区设计需要自行考虑,待实际设计阶段再与规划部门协调。

28、基地上是否有历史保护建筑,具体的是哪几幢,cad上标明的拆中建筑,是否可不用考虑

答:有历史保护建筑,地形图上所示的“拆中”建筑(东北角三幢联排建筑)是市名城委明确原址保护的历史保护建筑,需要考虑;南侧“拆迁中”建筑已拆除。

29、历史保护建筑在未来是什么功能是否可以利用,是否有保护距离(紫线)等具体要求

答:历史建筑未来可以利用,具体功能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退距要求按本答疑纪要第22条执行。

30、建筑密度计算时是否包含场地内历史保留建筑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0条执行。

31、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面积有20000平方米,在各类用房设置要求中并无详细描述,可否提供具体要求,例如是否可与急诊部合并设置、是否包含独立医技、是否包含病房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9条执行。

32、门诊数量和其所对应的面积不相匹配,产科门诊是归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还是门诊

答:门诊数量可以根据设计需要适当调剂;产科门诊归属于门诊。

33、由于本次竞赛需要同时提供演示视频及模型(需要至少提前7-10个日历日完成方案创作,压缩了方案创作时间,仅为2周),且本项目规模较大,功能复杂。为更好地呈现表达方案,申请延期举行竞赛评奖,建议延期时间15个日历日。或者保持交标时间不变,可否适当减少提交成果的要求(例如模型、多媒体动画等)如不需要多媒体演示,是否需要述标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2、3条执行。

34、若仍需模型,原任务书要求模型比例要求为1:300,根据用地范围,模型底盘大小为1.2米X1.6米,体积偏大,不利于搬运,且时间紧张,无法做到1:300的精度,模型可否调整为1:500~1:1000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2、3条执行。

35、因此前在贵省进行投标为2017年,担心本年度《通用本》内容是否有微调,能否请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一份最新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答:以《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通用本》为准。

36、投标须知前附表19.1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按照本须知19.2、19.3和19.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后,不需要进行总包封。”,但未见19.2/19.3及19.4规定内容,是否以通用本相关条目要求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7、用地的紫色和红色红线的详细含义及和用地的关系,用地是以紫色线还是红色线为准

********/************************2.png" title="********23(1).png" alt="********23(1).png">

答:现提供规划局提供的选址红线框图2018XZ00335。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建设 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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