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17C0099)采购公告
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17C0099)采购公告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5月16日00:00至 2018年5月16日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5月30日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5月30日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文件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5月30日10:00
磋商地点: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300
采购人地址:大足区五星大道北段1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于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一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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